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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之歌与品牌的公关营销
作者: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91  更新时间:2009/8/27 11:55:01  文章录入:admin

【“猪头猪脑猪身猪尾巴,从不挑食的乖娃娃,每天睡到日晒三竿后,从不刷牙,从不打架……”网络歌手香香在刚开始唱《猪之歌》的时候,恐怕绝对想不到这首歌会引来重庆、四川等地几个养猪大县的争抢。最近更有媒体传闻香香签约的北京世纪飞乐影视传播公司向重庆市荣昌县开出了188万元的天价,而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为请香香免费代言,甚至打算邀请其担任荣誉县长。一首网络歌曲为何会受到如此青睐?】

两县竞争“猪之歌”

2005年4月29日,北京世纪飞乐影视传播公司接到了荣昌县政府的一封公函信。信的内容大致是,希望将最近网络风行的歌曲――《猪之歌》转让给荣昌,作为科技城的城市形象推广歌曲,并聘请香香本人担任科技城的形象代言人。

那么,荣昌县是做什么的?

荣昌县是四川养猪专业大县,到1998年为止,已经成为了中国重庆畜牧科技城。随着《猪之歌》的流行程度不断提升,荣昌县打起了《猪之歌》的主意,于是有了开头一幕。

消息放出后,当地媒体抓住这件事情大幅度报道,一时间,荣昌县邀请香香的事情被广泛报道。荣昌――这个养猪大县也因为媒体不断报道而出名。后来香香所在公司飞乐影视答应荣昌县要求,条件是要付188万费用。又引起媒体新一轮的报道,最后因为价格太高无果。

正在荣昌与世纪飞乐洽谈之际,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又向香香伸出了橄榄枝。

而此前,据成都媒体报道,除上述两县以外,四川的三台、安岳、仁寿等养猪大县也纷纷与香香联系。

这期间,重庆当地有媒体报道:“香香所在的飞乐唱片公司已初步决定,不仅答应武胜的邀请,而且还免费”。该公司已与武胜县政府商定,香香6月12日与县政府负责人见面,洽谈免费担当形象代言人的详细事宜。

媒体对此事也议论纷纷。网络媒体上比较一致的一种看法是,无论是两地政府还是香香本人都是在利用此事炒作自己。
一位名叫林中溪的作者在重庆当地媒体上发表了题为《有一位明星县长》的评论,认为:要发扬优势产业,壮大特色经济,政府利用公共资源进行推广,应该是分内事。但是,作为公共资源,有的可以利用,有的却不可利用。在这件事上,显然,按照市场行为拿钱“买”,比拿官“换”符合市场理性。